一、重点支持范围
1、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、科研机构结合,扶持高新技术转移,取得高新技术成果交易成效的项目;
2、扶持在各类科技成果交易活动中,已签定高新技术合同的交易项目后补助;
3、扶持获国家和省级科技奖励并在技术推广中取得成效的项目。
二、申报书附加材料
1、须提供正式技术转让合同文本和相关认定登记证明(复印件);
2、须提供技术交易活动中签定的项目合同文本及票据证明(复印件);
3、须提供获奖证书和技术交易、推广合同文本(复印件)
三、申报要求
市州可根据技术交易、科技成果推广情况组织申报。